1、廢氣吸附裝置出口排氣須達到排放標準
這是有機廢氣處理對廢氣吸附裝置的起碼要求。按照目前的規定,各類氣態汙染物的排放濃度須達到《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 16297)的規定,如果地方政府還有更嚴格的規定,還須執行地方政府的規定。目前各個地方根據本地情況,出台了大量的地方VOCs排放標準,所以在廢氣治理時須根據地域的不同,嚴格遵循各地的排放標準。尤其是在目前提出超低排放的形勢下,更要精心設計。在此,向大家提出一個理念:當操作一個項目時,需要貫徹“裝置標準化、製造精細化”的“三化”原則。
廢氣活性炭吸附裝置
2、廢氣處理設備選型要麵向工程實際
廢氣處理設備選型要考慮廢氣處理工程的規模、排氣量、排汙方式(連續或間歇,均勻排放還是排放)、廢氣汙染物的物化特性、回收還是進一步處理等因素,正確選擇廢氣吸附裝置和吸附工藝係統,尤其對一些廢氣特殊汙染物或特殊要求的場合。選擇工藝係統時還應考慮生產的發展,留有適當的餘地。
3、盡可能采用廢氣處理先進技術
通過改進廢氣處理設備結構,使廢氣吸附裝置能保持在很好狀態下運行,使所設計的廢氣吸附係統處理大、效率高、收益大,達到很大的性價比。
4、廢氣處理係統設計要認真考慮經濟因素
廢氣處理技術設計人員,對設計的廢氣吸附裝置和廢氣處理係統盡可能的簡化,易於安裝、維修,使用壽命長,同時要使廢氣處理係統操作簡便,易於管理,以節省投資及運行費用。
廢氣處理係統整體設計要遵循“年均投資小”的概念,即“建設總投資/設備使用年限”的值達到很小。